关于印发江西理工大学领导干部
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行为规范的通知
各二级党委(总支),党群各部门:
根据中央、省委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了《江西理工大学领导干部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行为规范》。经2016年1月15日校党委会审定,现印发给你们,请各二级党委(总支)和全体领导干部在切实做好学习宣传的基础上,严格遵照执行。
中共江西理工大学委员会
2016年1月15日
江西理工大学领导干部
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行为规范
一、严以修身
坚持理论学习,加强党性修养;坚定理想信念,树立正确“三观”;牢记为民宗旨,践行群众路线;加强道德修养,提升道德境界;追求高尚情操,抵制低级趣味。
二、严以用权
坚持用权为民,全力服务师生;坚持依法用权,严守规则程序;坚持秉公用权,反对以权谋私;坚持慎微慎独,恪遵权力敬畏。
三、严以律己
遵守政治纪律,维护党的团结;遵循组织程序,服从组织决定;秉持廉洁高线,严守纪律底线;坚持令行禁止,严防侥幸变通。
四、谋事要实
理论联系实际,遵循客观规律;深入调查研究,科学谋事创业;着眼基础长远,坚持久久为功;统筹局部全局,兼顾显绩潜绩;坚持解放思想,不断改革创新。
五、创业要实
正确对待政绩,反对虚假浮夸;苦干巧干实干,勇于攻坚克难;担当尽责有为,拒绝推诿慵懒;始终艰苦奋斗,坚持内外兼修。
六、做人要实
对党忠诚老实,杜绝阳奉阴违;为人正派坦诚,杜绝假大虚空;敢于坚持原则,杜绝投机钻营;始终实事实办,杜绝欺骗糊弄。
中共江西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5日印发